江苏省档案馆系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国首家国家一级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8月,原名为“江苏省国家档案馆”,馆址设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2号(原国民政府外交部大楼内)。隶属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业务受国家档案局指导。195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江苏省国家档案馆更名为“江苏省档案馆”,成为党政档案合一管理的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由省委秘书长直接领导。馆内分设党群机关档案管理组和政府机关档案管理组。
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省档案管理局,与江苏省档案馆合署办公,为一级局,正厅级,下设办公室、一般档案指导组、技术档案指导组、利用研究组、整理保管组。1961年,馆址迁至南京市马鞍山一号。文革初期机构撤消,仅留4人看管档案。1969年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档案馆,内设保管、调研、行政3个组,馆址迁到南京市青岛路1号,同年在盱眙县建立一座战备后库(718库)。1978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决定恢复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合署,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处、档案处(即档案馆)。1982年12月,718库移交省司法厅使用。
1984年机构改革,局馆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合署体制,副厅级,列入政府编制序列;内设征集、管理、编研和技术4个部门。1990年6月,江苏省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分开。省档案局作为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内设一处(文书档案管理处)、二处(科技档案管理处)、三处(法制教育处)、办公室。省档案馆为省委、省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内设管理部、技术部、编研部、征集部、办公室5个部门。1995年8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苏发〔1995〕20号文件,江苏省档案馆与江苏省档案局合并,为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管理,列编制101人。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和人事处2个综合处室,6个职能处室。2001年5月,按照省编委批准的省档案局、馆机构调整方案,局馆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老干办)、机关党委(工会)、业务指导处、科技处、法规宣教处、征集接收处、社会事业处、管理部、利用部、保护技术部等共有11个机构,以及数字档案中心、档案展览陈列馆2个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档案馆2002年成为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成员单位,2004年挂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8年10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转给省委办公厅,不再保留省档案局,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1月,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苏办〔2019〕107号文,江苏省档案馆为中共江苏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列编制126人,内设机构12个,设馆长1名,副馆长4名。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2020年3月,经省委组织部重新认定,省档案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2年5月23日,江苏省档案馆迁址南京市梦都大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