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实施
- 信息时间:2026-08-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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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注重与《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有机衔接,突出前瞻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更好释放中长期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规划》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围绕发展目标,部署了7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在延续档案工作“四个体系”建设的同时,适应时代发展形势将加快档案工作数字转型置于首位,同时提出了健全档案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全面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筑牢档案安全屏障、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档、打造档案文化传播中心等主要任务。
《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本规划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夯实档案工作基础,拧紧责任链条。各级政府要加大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档案工作经费。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监测重点任务实施情况,适时开展阶段评估、专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