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档案讯息>市县局馆
宿迁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6-06-15 16:15
  • 浏览次数:

近日,宿迁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指导三个维度系统部署全市开发区档案工作,助力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

《通知》要求,全市各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档案工作纳入开发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现档案工作与开发区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针对当前部分开发区档案工作的短板,《通知》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健全管理体系,要求各开发区严格落实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并将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完善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为开发区档案工作提供条件保障。二是强化资源建设,要求加大对重要战略、重大活动、重特大事件、重点工程、科技创新成果等开发区重点工作领域档案的收集力度,重点做好科技档案、民生档案、特色档案以及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归档。三是筑牢安全防线,落实“管理+技术”双重防护措施,并加强档案服务外包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是强化服务效能,鼓励各开发区深度挖掘档案资源价值,围绕产业规划、群众需求、城市更新提供精准化档案服务,为开发区决策提供参考、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五是加快数智转型,要求各开发区围绕“三网一库”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信息化重点任务,统筹规划开发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探索档案数据跨部门共享应用,打通开发区档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推动相关要求落地见效,《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指导,建立“档案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联动机制,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开发区绩效管理内容,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压实各级管理责任。

《通知》的印发,是宿迁落实全省开发区档案工作部署、聚焦全市发展大局、服务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档案部门将按照《通知》部署,持续跟进指导各开发区落实工作要求,以档案工作规范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宿迁市档案馆 高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