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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以《档案法实施条例》为抓手
推动开发园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 信息时间:2024-04-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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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档案部门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开发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扬州市档案局、档案馆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学习新颁布实施的《档案法实施条例》,现场察看了经开区档案室、扬子津街道档案室,并就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管设施、强化监督指导、优化服务质效、共同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档案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开展座谈。经开区分管领导、档案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下一步,扬州档案部门将以经开区为龙头、高新区等开发园区为试点,强化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发园区档案工作走在前、做示范。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园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开发区认真落实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确保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举办开发园区档案业务专题培训;以《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条例》为抓手,开展档案工作综合评价和专项检查,建成一批档案工作示范、规范单位,全力推动全市开发园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扬州市档案局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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