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2024-11-1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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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市城建档案馆举办明清地契联合开发利用工作启动仪式,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向市档案馆移交明清、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后的产权登记档案共1.5万余卷。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曹利华介绍了明清地契档案现有资源、历史信息、文化内涵、利用价值等情况,并与市档案馆签订联合开发协议。市委办公室室务会成员、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馆长胡瑾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并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共同做好这批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让宝贵档案资源更好发挥作用。
此次移交的产权登记档案历史跨度大,其中包含相当数量的明、清、民国地契,且这些地契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内容上的完整性,展现了当时土地交易的基本情况,反映了不同时期的民生状况和社会习俗,是研究镇江这座江南古城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珍贵史料,在全省范围内也相当罕见。
这批档案中发现了明代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税契以及天启三年(1623年)较为完整的房屋买卖契约,不仅品相堪称完好,更难得的是要素基本齐全,除了卖方情况、标的物状况、交易方式、交易价格要素表示清晰外,契约上更有中保人签名、见证人签名。截至目前,这批明代档案是镇江市保存最早的档案,内容十分珍贵,不仅填补了馆藏空白,丰富和优化了馆藏档案资源结构,更是将馆藏档案形成时间向前推进了200年,对镇江档案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
市档案馆正在积极组织对这批珍贵档案进行整理、修复和开发,努力记录好、保管好、留存好、利用好这些珍贵的“镇江记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档案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篇章贡献档案力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郭继军,市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吴红平出席本次活动。
作者:镇江市档案局 吉星昇、镇江市档案馆 王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