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3-08-0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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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8—10月)。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对照上述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检并形成工作报告。
(二)实地检查(11—12月)。组成检查组,结合自查自评情况,选取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形成材料所反映情况真实准确。
(二)请各设区市档案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自查情况报告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档案局。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电子邮箱:jsswbdac@163.com。
(三)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及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具体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馆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