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戚墅堰电厂 1042
  • 信息时间:2022-07-2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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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戚墅堰电厂其前身为1921年中德商人合资创办的震华电机制造厂,1923年发电供应常州、(武进)、无锡。后因营业区域问题,先后与武进电气公司及无锡耀明公司长期纠纷涉讼,造成电厂停工。1928年10月,收归国营,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所属的江苏公用电气企业。抗战期间,电厂为日军侵占,抗战胜利后收归国有,隶属于扬子电气股份公司。戚墅堰电厂主要职能是供电于常州(武进)、无锡,并负责相应的电业管理工作。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民国戚墅堰电厂档案共290卷,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28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戚墅堰电厂职工动态、登记表(名单、证章编号及年终考绩)编制系统表、职员名册、履历表等状况和相关资料以及职员委任书文函等;电厂公务员、日伪时期日籍员工家庭状况调查、履历及薪金支给书;电厂常州办事处、无锡支店员工状况名单;华中水电公司移交员工名册;第一、第二发电所有关材料;扬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单。

戚墅堰电厂电业处处务会议记录;产业工会会议记录;与全国电业工业同进会理监事会议材料;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关于戚墅堰电厂事业报告;各大学介绍至电厂的毕业学生、回国留学生情况调查表;电厂和常州、无锡警察局来往文函;江苏省政府社会处文函;江苏汽车总队文函。

戚墅堰电厂(1928-1949年)与常州(武进)、无锡、丹阳县政府机关、学校、工厂、医院等的往来文函、用电协议;与该地区驻扎各部队、兵站、仓库等用电往来文函。

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的训令;电厂工人被杀案有关文函;关于审判汉奸报导剪报;关于币制、经济方面剪报;关于无锡商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情况剪报;关于电气事业报导的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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