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2022-06-1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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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民国江苏省教育厅于1917年12月成立,直隶于教育部,隶属于江苏省政府,下设3个科。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后,于1927年试行大学区制,民国江苏省教育厅撤消后改行大学区制,设教育行政院(部),于中央大学内,称第四中山大学区教育行政部(院),以综合大学区内一切学术与教育行政事务。1928年春改称江苏大学区教育行政院,同年又改名中央大学教育行政院。1929年6月决定停止试行“大学区制”,同年8月恢复教育厅建制,指定镇江旧府学宫为省教育厅厅址。下设秘书3人,分设5个科,另设两个独立机关:江苏省教育经费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经费管理处。1931年教育厅下设1个秘书室,5个科。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教育厅下设1个秘书室,3个科。1939年,教育厅增设督学、编审两室。1940年9月,增设战区教育指导股。1945年8月并入省政务厅,1945年11月又恢复为现名。
该厅的主要职能是掌管各级学校、图书馆、音乐戏剧,电影播音等教育以及其他社会教育事务。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民国江苏省教育厅档案共2211卷,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30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1.综合类
会议文件;省及县教育会文件;教育工作法规,颁发的法令、条例、章程及办法、该厅及各县、市的教育工作计划、报告及政绩比较表;省督学视察省属各校馆教育工作报告;各县报送的教育概况调查表及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概况;关于接收档案及改进档案的文件和法册;各学校的校友录及同学录;贪污渎职案件等来往文书;社会团体相关材料;该厅编印的《教育年鉴》及《江苏教育》等。
2.人事类
民国教育厅的历史沿革及组织过程;任用审查表及来往文书;教员检定表;各县教育局组织的修正通则;组织基本教育推行委员会的文件;恢复一、二等县教育局机构及各县、市地方教育行政人员的调整、充实的文件;教育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考核、救济、退休、抚恤等方面的文件;各类人员名册及申请表等;高等学校大学生籍甄材料;青年复员军相关材料;收复区中学校园甄审的文件;师资检定的文件;临时参议会文件及参议员名单等。
3.教育类
迁设、续办、增设和裁并省立高中等教育、师范等学校相关文件材料;师范学院辅导区的办法、教育实施方案及教育计划改进大纲等文件;教育研究委员会文件;侨民教育相关文件资料;留学生赴外国研究的办法;请求复学、转学及补发证件的文件;征收学生费用标准;各科教学进度表;学生集训、服役及南逃相关文件;外逃学生的安置及救济的文件;办理青年军官就学、复员军官转业教育的文件;恢复和续办省立职业学校的文件;小学教育相关文件资料;教育概况调查表及来往文书;教师奖惩的名单、教职员服务奖状名单等来往文书。
4.财经类
整理、增筹教育经费及县、市教育经费核定的文件;各县、市教育经费的预算、概算书、年报表;修缮及添置设备、拨发教育善后物资申请的文件;职工口粮相关文件;调查各教育机关战时损失及省立图书馆善本书损失的呈报;整理学校资产及省县教育款,交涉被占学校房屋的文件;校产校具等移交及来往文书等材料;各种统计报表。
5.其他类
整顿恢复原有各社会教育机关的文件;各县社会教育设施标准;省、县、市实施民众识字扫盲教育、推广国民教育、实施救国教育、推行电影教育、卫生教育的文件;恢复改进县市民众教育馆、设立省立理化试验所、恢复各县市体育场、举办县暑期讲习所、试行生活学校制度的文件;举办省县市运动会的文件;处置汉奸及汇转汉奸案件剥夺公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