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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档案工作要点
  • 信息时间:2022-02-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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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档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需求为目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锐意改革创新、服务中心大局,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以档案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高站位提升档案“政治引领”

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意识,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档案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2.牢记使命担当,明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重要职责,在谋划研究、部署推进、考核评价档案工作时,善于从政治的角度去考量,注重用政治的效果来检验,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准确把握“国之大者”,使档案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根据各地巡察、检查、考核等方面对档案部门的反馈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将“党管档案”原则落到实处。

3.压紧压实责任,优化体制机制。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增强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和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常态化召开局馆联席会议,推进局馆协同,明确职责,发挥“1+1>2”效应。加强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全面建立完善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更高质量实施档案“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档案立法工作。开展《镇江市档案条例》的调研论证,市档案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档案馆、有关高校、市委法规室,拟定初稿。二是常态化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每月检查1-2家。结合“八五”普法,开展档案普法工作。三是开展档案检查评价。开展市级机关档案考核检查,完成6家县级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强弱项、补短板,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坚持以评促改、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四是加强对档案外包服务机构管理。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检查机制,着力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

2.整体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是有序开展档案接收。接收全市到期档案及涉改档案进馆,重点加强对婚姻、复退、学籍、出生医学证明等民生档案指导接收进馆,推动主管部门的重要所属单位档案进馆,加强重要专业档案、实物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进馆。二是加大档案征集力度。积极拓展征集范围,注重发挥社会人士、专家顾问的征集优势,有步骤地做好红色档案、院士档案、知青档案、家谱档案等征集工作,凸显馆藏资源的地域特性和时代特征。三是加快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建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专题数据库,统筹红色档案数据库建设,推进全市档案馆与重点民生部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档案数据的共享。

3.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档案开放审核。依法依规落实期满25年档案开放要求,修订档案开放审核制度、标准,加强对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求。二是加强档案开发宣传。围绕“6·9国际档案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档案巡展,开展具有档案特色的文化教育活动,不断发挥档案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与市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联合制作展现镇江城市变化、社会发展成就的影像画册,与镇江市委宣传部联合筹备道德模范专题展,打造档案开发利用精品。结合档案元素,为开发档案文创产品提供档案资源。三是着力优化查档服务。利用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资源,依托政务外网,丹阳、句容等地将远程查档平台延伸至各乡镇(街道、园区)的为民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发挥服务先锋岗作用,优化查档举措,深化“一网查档、馆际联动”,积极服务长三角档案一体化战略。

4.扎实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9〕42号)要求,各市、区档案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档案安全的监管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市档案局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各类形式的档案安全检查2次,检查结果纳入档案考核。各级各类档案馆、立档单位切实担负起档案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制度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自查和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档案实体安全管理。在馆室建设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库房安全设施设备,完善保护措施,牢牢守住档案安全工作底线。三是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提升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软硬件安全水平,做好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三、加强统筹协作,更高标准推进档案“智慧升级”

1.推进档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进馆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制定镇江市档案分类指导意见、数码照片、实物、录音、录像档案整理归档标准,以及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基础编研材料的规范。二是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规范化。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项目以及镇江援建项目档案,进行规范化指导和验收。三是推动镇(街道)、村(社区)规范化建档。各市、区每年重点推进1-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每年重点推进1-2个村(社区),各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高水平规范化建档,通过典型引领,形成示范效应。有条件的镇(街道),着手建立乡镇档案馆。四是推进企业档案规范化。指导并审批市属国有企业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17号要求,加强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的管理。加强全市上市企业档案规范化,同时各市、区每年选取1-2家大型民营企业重点推进。

2.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是优化升级档案系统平台。结合“镇务通”建设和国家档案局对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的要求,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室系统建设,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动有条件的单位有序实施档案数据化。推进建设局域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网上的其他系统,逐步满足档案数据共享利用、档案保管和档案编研的信息化需求。二是推动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根据国务院令第716号和国家档案局要求,结合市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在镇江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政务服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业务数据在线归档,并满足单套制要求。三是推进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试点。选取市人社局、镇江海事局作为电子档案单套制试点单位,推进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兼容对接,电子公文、重要业务数据实现电子化归档。

3.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一是有序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校核。全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应数字化率达到80%,对数字化成果开展校核,保障目录和全文的准确性。二是推动档案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将信息化技术融入档案资源收集、管理、保存、利用的全过程,尤其是加大档案保管信息化力度,逐步建设智慧库房。三是推进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启动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完成项目计划、立项审核、经费落实、项目实施,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实现零的突破。

四、夯实队伍建设,更高水平提高档案“创新能力”

1.拓展档案科研渠道,提升科研水平。坚持创新与实用并重,组织全市档案部门、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重点部门开展国家、省级档案科技项目申报,统筹协调,合力研究。市档案局、档案馆争取设为江苏大学科信所专业硕士实践基地。做好市档案学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学术研究与交流的作用,提供更广阔的交流平台,增强学会活力,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

2.加强档案业务培训,提升实操能力。根据我市机关部门档案工作现状,联合省档案学会和相关高校,对全市档案人员开展各类档案实操培训,提升档案人员业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结合档案培训,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档案知识竞赛,激发档案工作者热情,推动全市档案工作者以“比学赶超”的姿态昂扬奔跑。

3.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强化规范管理。注重档案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注重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档案专家人才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开展档案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各领域档案专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提升全市档案专业水平,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