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历史档案开发利用的应为、难为与可为*
  • 信息时间:2022-11-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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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芳1 王红红2 朱雨晨1 颜祥林1

(1.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2.南京市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中心,江苏南京,210029)

【摘要】不动产历史档案的凭证价值、学术价值与文化价值,构成了其开发利用的“应为之由”。但当前的开发利用实践还存在形式单一、深度不足、传播有限等“难为之境”。借鉴TOE理论框架深入分析发现,存在资源状况、理论研究、制度标准、资金支持、态度认知等方面的“难为之因”。为解决上述困境,特提出相应的“可为之策”:盘活档案资源、理论与实践互动发展、法规研读与制度保障、主体协同落实支持、转变价值认知等。

【关键词】不动产档案;历史档案;档案开发利用;TOE理论框架

发表于:《档案与建设》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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