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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单位:江苏省档案馆
内容与评价:1927年3月2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建立江苏省政务委员会。1927年4月1日,蒋介石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名义,另行建立江苏省临时政务委员会。1927年4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下令改组江苏省政务委员会,设政务委员会委员16人,其中钮永建等五人为常务委员,是为第一届省政府。1927年5月2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1929年2月17日,江苏省政府由南京迁往镇江。1937年12月,江苏沦陷,江苏省政府成为流亡政府,曾迁移江都、淮阴、兴化、溧阳以及安徽太和、李寨等地。1945年10月,始由皖迁回镇江。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渡江,江苏省政府溃散,于1950年5月撤至台湾并消亡。
馆藏江苏省政府会议记录共计1260余期(次),完整地反映了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存续过程中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酝酿、推出、演变及其实施情况,是研究国民政府时期江苏省政府和民国江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1927年11月3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全文:
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 十六年十一月三日
地点 委员会议室
出席委员(签字)
纽永建 何民魂 张乃燕(刘藻彬代) 高鲁 茅祖权 何玉书 刘云昭 张寿镛 叶楚伧 陈世璋
主席 纽永建
纪录 丘誉
下午四时三十分开会。主席恭读总理遗嘱,全体肃立。旋由主席报告:省政府委员今日就职,委员会宣告成立,目下应进行各事项,请众讨论。随由各委员提出问题,详加研究,并并得决议如下:
一、 起草省政府委员会成立宣言问题。
(决议)由秘书处起草,提会审核。
二、 呈报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问题。
(决议)由秘书处办理,全体委员列名。
三、 补行就职典礼问题。
(决议)定于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时举行。
四、 例会时间问题。
(决议)定每星期二五两日下午二时半准时举行。
五、 何委员玉书临时动议:拟请指定司法所原址之一部分为农工所筹备地点,请公决。
(决议)通过。
六、 主席临时动议:全省水陆公安管理处前请借拨开办费二千元,经议决先借拨一千元,惟开办伊始,在在需款,现已用去一千三百四十余元,而筹备尚未就绪,拟请再借款二千元,以应急需,俟筹备完竣,再行实支实销,是否可行,请公决。
(决议)行财政所照拨。
议至此,已五时四十分,主席宣告散会。
钮永建(签字)
1927年11月4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全文:
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时间 十六年十一月四日
地点 委员会议室
出席委员(签字)
陈和铣 何玉书 刘云昭 陈世璋 张寿镛 钮永建 何民魂 张乃燕(刘藻彬代)
高 鲁 茅祖泉
主席 纽永建
纪录 丘誉
下午三时五十分开会,主席恭读 总理遗嘱,全体肃立。
报告事项
一、报告第一次会议决议案。
二、何委员玉书报告:句容各界代表迭次来府请愿并递呈文,挽留该县彭县长情形。
三、福州十一军军长陈铭枢等通电讨伐唐生智。暂行江苏高等法院院长职务张君度呈报高等法院于十一月一日组织成立,祈鉴核。
四、暂行江宁地方法院院长职权陈肇燊呈报江苏江宁地方审判所遵令改为江苏江宁地方法院等情形。
五、南通宋县长电报冬日十七军一部分在东南门一带抢掠等形。
六、民政所代电呈报武进顾县长发起各县联席会议,在锡开会,逾越范围,已申诫与会县长以示惩警。
讨论事项
一、句容各界代表请愿挽留该县彭县长案。
(决议)交民政所核办。
二、南通十七军一部分在东南一带抢掠案。
(决议)呈请国民政府及函军委会从严查办,并电复宋县长续将详情具报。
三、茅委员兼民政所长祖权提议:请修改江苏民政所组织条例第三条案。
(说明)第三条原文为“本所设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三人,承所长之命,办理机要事务”,拟请修改为“本所设秘书四人,承所长之命,办理机要事务”。
(决议)民政所组织条例第三条修正为“本所设秘书四人,承所长之命,办理机要事务”。
四、茅委员兼民政所所长祖权提议:拟请荐任谭翼珪、杨勉齐、杨秉铨,钮祺为民政所秘书,祈公决案。
(决议)通过。
五、张委员兼财政所长寿镛提出“审查典业沿用木榜规条应否废止报告书”,并拟具当典营业规则,祈公决案。
(决议)江苏省当典营业规则修正通过,第八及十四两条保留。
六、江苏省党部临时执行委员会函知议决接收省清党委员会余款,推郭秘书长领取,请照付案。
(决议)照付。
七、宜兴县县长暨公安局长电呈共匪暴动情形,恳调邻县驻军星夜来宜镇摄,以安地方案。
八、无锡俞县长电呈宜兴变出非常,锡地戒严安靖,请军委会转饬熊师长即日回防案。
以上两案,合并讨论。
(决议)电复:军委会已派兵往剿。
下午七时散会。
(签名)钮永建(茅祖权代)
1927年12月8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
1932年7月29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五一五次会议记录。
1932年8月2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五一六次会议记录。
1944年8月18日,省政府迁太后第次委员会会议纪录。
全文:
江苏省政府迁太后第一次委员会议纪录
时间 三十三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时
地点 安徽太和县王寨本府会议厅
出席者
韩德勤 陈盛茵 陈桂清 贾韫山 金宗华 张玉麟 陈惕庐 牛践初 孙启人 陆鸿吉 钱天鹏
主席
韩德勤
纪录
王锡珍
开会如仪
甲、报告事项
一、奉行政院令知本院第六五一次会议决议苏省府委员兼民政厅长王公璵呈请辞职应免本兼各职。委员王艮仲王仲廉李寿雍另有任用,应均予免职。任命陈桂清为苏省府委员兼民政厅长,葛建时张玉麟萧禀原为委员,陈盛蘭为秘书长。除秘书长陈盛蘭饬先行代理俟补具任用审查表件再请任命暨原代理秘书长胡嘉诚毋庸代理外,其余各员已转请任命等因提会报告。
二、奉行政院令知转奉国民政府令开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主任李寿雍另有任用。李寿雍应免本职,遗缺派刘秉哲兼代等因提会报告。
三、本府为加强运西各县行政效率起见,经派姚镜涵为本省第五行政督察区运西办事处主任,所有运河西岸江浦六合仪征江都高邮五县均由该主任负责指挥督导。直接省府提会报告。
乙、讨论事项
一、主席交议。据江南行署主任刘秉哲电,以句容县长陈俊崧恳请辞职应予照准,遗缺拟派本署参议王松泉代理,可否?请核示等情提请公决案。
决议:通过。
二、主席交议。阜宁县长鲁同轩调省另有任用,遗缺派朱福成代理,提请公决案。
决议:通过。
三、主席交议。淮安县县长黄相忱业于调省另有任用,遗缺派牛作善代理,提请公决案。
决议:通过。
四、主席交议。准安徽黄灾振济委员会代电为皖北黄灾奇重,待振迫切,附寄募捐,启请赐予捐助等由。经参照鲁省成例,捐助五万元,此项捐款应在何款项下动支提请公决案。
决议 准在救济费项下动支五万元。
五、主席交议。奉顾长官电饬,本省担任苏浙皖边区特训班经费四万元,又据江南行署主任刘秉哲电以该班经费不敷,请增拨二万元,并拨发该署名送训学员回程旅费二千一百元,业经先后电饬贾厅长垫拨此项特训班经费及学员回程旅费,共计六万二千一百元。即在本年度战时特别预备金项下动支归垫,提请公决案。
决议:通过。
上午一时半散会。
来源: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档案精品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