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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
  • 信息时间:2022-10-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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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悉心指导下,我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档实践扎实推进,全社会档案意识持续增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和《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江苏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以增强全省档案工作者法治素养和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为出发点,以提高档案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普法责任制,着力优化工作机制、创新方法载体、提升治理水平,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贡献档案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力度明显加强,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全社会对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守稳守牢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坚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增强档案部门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全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档案普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质效和水平。

——坚持融合创新实践。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档案普法融入依法治档全过程,实现档案普法与档案执法一体化推进,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科技赋能,创新普法形式,推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全省档案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推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专家访谈、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确保学习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

(二)深入宣传档案法律法规

持续学习宣传以新修订档案法为核心,以档案法实施办法、我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为重点的档案法规体系,并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档案普法内容向社会公布。将机关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管理、乡镇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管理、重大项目建档管理、重大活动重点领域档案管理以及档案开放利用、档案监督检查、档案安全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全面促进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坚持把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著作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化解难题。

(三)着力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法律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每年的“6·9”国际档案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机关、社区、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广场咨询、开设兰台讲堂等方式,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档案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宣传利用档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事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提高档案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教育,在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中增加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强化各级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档案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将主要负责人推进档案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法治教育,将其纳入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档案法治宣传,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立法执法普法协调联动,将普法融入依法治档全过程

在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解读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理解掌握。在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建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适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对具有代表性的档案案件进行解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大力弘扬档案法治理念,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

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融合发展,充分挖掘红色档案中的法治元素,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档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活动街区等文化阵地,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档案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升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档案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在媒体上开辟档案法治专栏园地,鼓励档案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推出一批有筋骨、有品味、有温度的档案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四)注重档案普法工作实效,创新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以数字化为引领,推动档案普法工作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积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展陈展示、举办竞赛、拍摄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新闻热点等契机,广泛运用新技术,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档案普法传播体系,实现精准普法、智慧普法。鼓励档案学会等行业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交流研讨活动。

(五)坚持“集中与经常”相结合,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宣传教育“集中与经常”相结合,利用重大纪念日、重要活动、主题活动等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进行有特色的档案普法,同时定期开展常态化档案普法活动,充分发挥经常性宣传的持续持久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需求,在办理政务公开、业务咨询、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推动档案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难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档案“八五”普法工作机制,依法行使法定职责职权,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要保障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搭建普法平台,实现省市县联动宣传,保持与新闻媒体无缝对接,确保档案普法工作全面有效开展。要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落实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的普法责任,加大对本部门本系统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

(三)强化检查评估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对部署有力、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