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2021-11-0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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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征程,初心永恒。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江苏省档案馆组织拍摄了《 光耀史册——中国共产党在江苏》百集红色珍档微纪录片。由来自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100位“红色档案守护人”,讲述红色档案背后的故事,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江苏大地的浴血奋战史、艰苦创业史、改革创新史,展示中国共产党在江苏一百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和奋斗实践。
请看第三十六集:筹借火草迎解放。
大家好,我是太仓市档案馆的红色珍档守护人嵇秋红。今天我要介绍的红色档案,是“太仓县人民政府归还1949年春季筹借草证明书”。
证明书上清晰地记载着“兹有双凤区新民乡朱某某于春季曾借出火草肆佰伍拾斤,现为照顾该户生活,按苏南行署筹借粮草处理办法第一条规定,经群众评议审查,应予归还450(斤),据此已由本区人民政府审核无讹,归还火草肆佰伍拾斤,特发给此证。”文末时间为1949年4月,上面有县长浦太福、副县长王杰之印,并记为“还字第零贰捌玖号”。
据《中共太仓地方史》记载,1949年4月,太仓县委、县政府在如皋县白蒲镇组建,浦太福为太仓县政府县长,王杰为副县长。此证明书正是太仓县政府建立初期发出的,从字号推断,类似的证明书应该出过200多份。
征借粮草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江南的过程中,因后方粮草转运不易、新区政府尚未建立等原因,因地制宜采取的举措。而这些举措也都是根据中共中央对全国解放工作的重要指示来开展的。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后,党中央下达了一系列文件,对全国解放的各项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太仓市档案馆还保存着当时重要的三册文件汇编,文件主题分别是《关于江南工作的三个重要指示(草案)》《华东军区约法七章》《关于新区征借粮草、使用人民币及动用民力的八个文件》。其中在《中央关于新区征借粮草的规定》中就写明“征借之主要对象,为地主富农,其次为中农”,“凡征借之粮草,统由征借机关发给粮草票或预借证,以便将来向人民民主政府抵缴公粮田赋”。
太仓市档案馆保存的这张政府归还粮草的证明书,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严明的政治纪律,以及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这些档案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在艰难的历史时期,依靠群众推进革命的政治智慧,是我党解放战争时期重要的红色档案,对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党史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