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档案讯息>通知公告
江苏省档案馆内设机构及职能
  • 信息时间:2020-04-16 09:15
  •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负责档案馆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会务、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督查督办;制订并实施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档案工作政策研究;负责起草综合文稿。

(二)人事处(老干部处)。负责档案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做好档案职称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工作。

(三)业务指导处。受委托承担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档案业务规范,开展专业档案制度体系建设;承担企事业单位、团体、其他组织和新农村建设、民生等重要领域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组织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档案指导验收;受委托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档案信息化处。指导全省数字档案馆业务,做好电子档案容灾备份和档案数据安全工作;推进省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承担接收范围内省级机关单位、省属各大数据平台电子档案技术指导、接收、存储与维护。

(五)宣传教育处。负责档案宣传工作,承担档案信息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培训与档案人才培养。

(六)征集处。制订档案征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整理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项目、重要人物档案,定期移交进馆;开展口述历史采集建档,丰富红色档案资源。

(七)接收保管处。负责省属进馆单位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归档信息审核,实施档案质量监管;承担馆藏档案资料整理、保管、统计及库房管理;负责全宗指南编写和档案馆指南的编制工作。

(八)鉴定利用处。负责档案利用咨询、查档接待和利用统计分析;承担省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接收、整理、上架和查阅服务;组织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鉴定划控,依法开放档案。

(九)档案资源开发处。负责重要档案史料和历史课题的研究、编纂、出版及多媒体制作;承担省档案陈列展览策划,受委托指导全省档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社会重点、热点问题研究,提供档案资政服务。

(十)技术保护处。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验收,档案标准规范研究起草、现代科技成果在档案馆工作中的应用;开展档案技术保护工作,负责档案保管、保护技术装备计划制订,设备配置使用与运行维护;承担档案史料的抢救、修复和仿真复制等工作。

(十一)保卫处。组织开展档案馆日常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负责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负责保卫值班,做好馆内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物业管理,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