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 全宗号 2106
  • 信息时间:2003-08-01 16:09
  •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1941年8月-1945年10月;简称淮北区党委)。1939年6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以洪泽湖为中心,创建抗日根据地,并组建苏皖边区党委。1941年5月,中共中央华中局成立,决定撤销苏皖边区党委,成立皖东北区党委。同年8月,华中局决定,皖东北区党委改组为淮北区党委,辖境陇海路以南、运河以西、津浦路以东、淮河以北的苏皖边区,其中江苏地区包括睢宁、泗洪全县和邳县、铜山,宿迁、泗阳、淮阴,淮安、宝应等县一部分地区。1943年1月,淮北区党委将下属组织调整为四个地委。1945年10月,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成立,决定撤销淮北区党委。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淮北区党委档案共122卷,主要内容有:
    1、总类
    区党委关于1944年夏秋两季工作重心的决定,1944年10月关于今冬明春半年工作纲要,关于开展边区工作的指示,关于制定城市部门秘密工作条例及处分办法的决定,关于加强党对交通工作领导的决定.关于收复城市工作的指示,邓子恢、刘瑞龙等给宿迁工作同志的信。
    2、党务
    区党委关于地委、县委、区委在分工、干部管理等问题的决定,关于一、三地委、军分区、专署机构设置合并的决定,关于宣传工作指示,区党委关于各县干部整风学习的指示,关于反对党内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倾向的决定,区党委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
    3、政权建设
    区党委关于贯彻各级政府民主改造的指示,乡选运动实施办法草案。
    4、军事斗争
    1943年淮北区敌伪顽概况,区党委关于冬季扩军、补充主力和充实各县地方武装的决定,关于抽调一部分地方军补充区主力与编组军区主力兵团的指示,淮北第一次民兵工作会议文件,区党委关于开展敌伪军工作及敌占区工作的指示,区党委、师政治部关于加强敌伪军工作的决定。
    5、群众工作
    区党委关于贯彻夏秋两季群众工作的指示,关于贯彻民主法令、打破封建堡垒、确立群众优势、提拔地方干部的指示,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关于开展和加强青年、妇女工作的指示,刘瑞龙谈如何克服非群众路线,贯彻群众路线。
    6、锄奸保卫
    刘子久在锄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区党委关于锄保工作的指示,关于统一与加强军队、地方锄奸保卫工作的决定,关于审查泗阳反特案件的初步总结。
    7、财政经济
    区党委关于加强生产工作的指示,关于开展全边区春耕生产运动的指示,关于生产备荒工作的指示,关于夏收工作的指示。区党委关于克服今后财政经济困难的决定,关于加强今后财经工作的指示,关于春耕贷款的指示,关于开展纺织运动的决定。
    8、文化教育
    区党委关于雪枫大学普通科短训班招生工作的指示,关于加强领导国民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发行工作的指示。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