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中区第三地方委员会 全宗号 2112
  • 信息时间:2003-08-0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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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概况
    中共苏中第三地方委员会(1941年3月-1945年10月;简称苏中三地委)。1941年3月,苏北区党委撤销,成立中共苏中区委员会(苏中区党委),同时撤销泰兴中心县委,成立中共苏中第三地委。先后下辖泰兴、泰县、泰东、靖东、如西、紫石等六个县委,即今泰兴、泰县、靖江、如皋、海安等县境。1942年4月至1944年11月,苏南的澄锡虞中心县委划属苏中三地委领导。至1945年10月,苏中区党委撤销,苏中三地委与苏中四地委合并为中共华中第一地方委员会(华中一地委),属中共中央华中分局领导。地委机关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城工部、财委会等机构等。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苏中三地委档案共36卷。主要内容有:
    1、总类 
    1943年3月地委扩大会议关于冬春工作的报告,1943年8月地委扩大会议对秋季工作的决定,叶飞关于1943年工作基本总结和今后生产任务的报告,地委关于日寇投降后我党任务的指示,以及地委对各县发出的通知、信函的抄件,苏中区党委对三分区工作的指示。
    2、党务
    地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成立"社论委员会"和黄桥市委的决定;在直属机关开展整风学习的决定;靖江县委书记陆敏等干部的任免、调动、分配事项,关于干部培养和供给、待遇的意见。地委第一次宣传工作扩大会议总结,地委宣传部关于宜教工作的指示,加强《江潮报》工作的决定。
    3、政务
    地委关于政权工作的总结,分区农抗会关于开展减租运动及农抗工作的决定,地委、专署关于公粮征收工作的指示、条例,关于1942年秋收运动和1943年夏收工作的总结、报告,地委城工部扩大会议关于城市工作中若干具体工作的决议。
    4、军务
    叶飞关于战争动员及反扫荡反伪化工作的指示;地委、军分区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补充主力武装任务的决定,关于锄奸保卫工作的指示;军分区政治部关于部队组织工作、纪律问题的
指示、训令,地委交通委员会关于反清乡反扫荡交通工作的指示。
    5、群众工作
    地委关于党与群众工作的指示,地委、妇委关于妇女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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